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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湖南万通汽车技工学校 发布时间 : 2020-03-19

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近日,长沙市人社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就如何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

重点一:大力支持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符合规定的各类职业培训主体(含市人社局认可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根据职业(工种)的培训标准和学时要求,制定线上培训实施方案,通过自有培训平台或第三方平台等途径,搭建线上培训课堂,积极组织教师有针对性地撰写教学计划,帮助各类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重点二:大幅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提高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对《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规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普遍提高50%。原有规定上浮的地区和人员,按原有比例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叠加享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为紧缺职业(工种)的,普调后其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的规定仍继续执行。特别对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职业培训主体组织开展的各类职业技能线上培训,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可先行拨付30%的培训补贴资金,结业考核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合格人员进行审核并拨付补贴余款。

重点三:积极完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在疫情期间,企业可依托“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新职业在线学习平台”、“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等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组织劳动者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主体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的线上学习平台,应具备合法资质,技术成熟,安全稳定。

重点四:切实规范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程序

1、拟定培训方案。培训主体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课程、师资、时长、平台等内容。

2、培训开班申请。实行办班备案制,向培训班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未经网上开班备案的,不予补贴。

3、预拨培训资金。在疫情期间,培训主体在完成开班备案后,由人社部门先行拨付培训补贴资金总额的30%。

4、线上理论培训。培训主体开展线上理论培训,指导培训对象操作线上培训平台,参加线上培训。

5、线下实操培训。疫情期间,不允许组织线下集中实操培训。需待全市疫情解除后,培训主体方可组织培训对象进行线下集中实操培训。

6、培训结业考核。培训主体在组织对象完成线上理论培训和线下实操培训后,组织培训对象进行结业考核。

7、培训资金申请。培训主体向培训班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培训资金申请。

8、培训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审核并拨付补贴资金余额。

来源:长沙市人社局,长沙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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